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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无知”母亲被判三年缓刑四年

2000-08-14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邓婷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8月13日讯备受社会关注的骆淑平殴打亲子王闯,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终于有了最后结果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大法庭内近200人全体起立。法官宣判,“被告人骆淑平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”随后,骆淑平踉跄着被法警扶出法庭。

悲剧发生在今年4月12日。这天深夜,房山区农民骆淑平因为8岁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作业并且说谎,气急之下丧失了理智,抄起条帚就对王闯进行痛打,造成他双臀及下肢皮下出血,表皮挫伤,引起继发性肾功能衰竭,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。“我不知道会把孩子打成这样。”骆淑平摊靠在被告席上抽泣地说:“我们夫妻感情不和,孩子是我惟一的希望……我不懂法……犯了法……。”骆淑平微弱的声音在法庭断续响起。

这件事被媒体公布后,曾引起社会的极大震惊。今天,面对这样一位懊悔交加痛不欲生的母亲,谁也不忍再加以指责,人们想知道的是,除了教育不得法和法律意识淡薄之外,酿就这幕悲剧有没有其他原因?社会对此应承担些什么?骆淑平有三个孩子,大女儿弱智,骆淑平称她为“傻闺女”,王闯和二姐还在上学,而家里84岁的老母也需要照顾。这样一个负担沉重的家庭,全部经济收入却只是靠骆淑平起早贪黑在集市上摆鞋摊。“我没有很高的要求。”骆淑平说,让全家人吃饱饭,让二闺女和王闯有钱上学是她的奋斗目标。贫困没有使骆淑平胆怯,让她感到寒心的是,丈夫不能和她齐心协力把家支撑起来。采访中,骆淑平随意撩起裤脚,指着两处青紫的淤痕说,“这是王闯他爸常干的事。”为了摆脱失败的婚姻,骆淑平曾两次试图离婚,一次服毒自杀。“我一路磕磕绊绊活到今天,没想到落得现在这个下场。”骆淑平一再对记者重复这句话。

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,一方面,骆淑平长期背负着经济和情感的双重压力,情绪得不到宣泄,性格日益暴躁;另一方面,由于自己生活不幸,导致她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,不能容忍他哪怕一个小小的过失,一旦犯错,在失望和痛恨的驱使下,她只有用棍棒去解决问题。在某种意义上,王闯也是母亲长时间心理痼疾的牺牲品。只可惜,对骆淑平这种危险的心理倾向,没有人注意过。

此外,骆淑平感到无望的时候,曾想向社会求助。“我想和别人探讨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,”骆淑平说,“可我身边只有一起做生意的农村人,我想到北京找专家谈谈,可我不知道怎样找到他们。”在她最无助的时刻,没有人能帮一把,她只有把全部绝望和惶惑向无辜的孩子发泄。

专家指出,悲剧似乎仅仅属于骆淑平,但其他人,特别是社会工作者无权置身事外。今天的判决与其说是一个结果,毋宁说是一个开始,在今后漫长的日子里,全社会都要和骆淑平共同面对一个问题:如何让不幸不再重演。因为很显然,仅仅提高法律意识是远远不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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